用严密法治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全国人大
4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湖南省韶山市银田镇卫生院检查农村卫生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宁宁 文/图
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维护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的第一项监督工作就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
4月9日至12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带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湖南进行了为期4天的执法检查。
湖南是有色金属之乡和农业大省,产业结构偏重,累积性污染较多,固体废物点多、面广、量大,污染防治任务重。数据显示,2020年,湖南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508万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349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5.57万吨,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总量1257万吨。
在湘期间,执法检查组在长沙、株洲、岳阳、湘潭等地,听取情况汇报会,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深入社区、乡镇农村检查垃圾分类收集情况,前往厨余垃圾处理厂、医院、乡镇卫生院、码头港口、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固废安全处置中心等多地实地检查并进行随机抽查。从检查情况看,湖南省积极贯彻落实法律规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由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基础相对薄弱,治理任务仍然艰巨而繁重。
强化顶层设计
新修订的固废法强化了地方政府的治理责任和监管责任。第七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负责。国家实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的内容。
4月9日下午,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向执法检查组汇报了湖南省贯彻落实固废法相关规定的情况。“湖南省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固废法,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坚持对标对表,坚持高位统筹,坚持督办调度,坚持整改落实。”毛伟明说。
重视顶层设计是湖南省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据介绍,湖南省加快建立健全固废污染防治的规划、标准和制度,将其纳入“十三五”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制定了多个固废领域的专项规划,统筹推进重点领域固废污染防治;完成《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制定出台《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制订专门考核办法,强化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目前,随着长江保护法以及新修订的固废法的颁布实施,固废管理要求也在发生变化,由此也带来了新的问题,相关管理制度体系还有待完善。
“现有部分固废管理文件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需要,特别是湖南省在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固体废物管理衔接及联防联控机制、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闭环管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建议,落实管理责任,尽快推动完成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新修订的固废法的相关责任要求,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同时,优化固体废物管理顶层设计,加快湖南省固废信息监管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责任
新修订的固废法严惩重罚违法行为,提高罚款额度,增加处罚种类,强化处罚到人,并补充规定一些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为严格落实固废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湖南省强化党政同责,修订出台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环境保护督察方案,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审议、询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覆盖。同时,强化执法检查,出台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事先、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定期发布环境不合格企业“黑名单”。
值得一提的是,湖南省还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固废污染违法行为,省级层面建立了生态环境与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省、市、县设立公安驻生态环境部门联络室。2020年以来查处固体废物环境违法案件254起,其中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54起,行政拘留28人,刑事拘留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