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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谈民营经济:从环境、资源多角度出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0日讯(记者?康博)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以其原本不足40%的社会资源比重,为我国经济发展贡献了50%以上的力量,开展了60%以上的资产投资以及直接投资,组建了70%以上的高新技术型企业,解决了我国80%以上的就业问题,增加了90%以上的就业岗位。这表明,民营经济已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

  近年来,在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前提下,政府职能也得到了快速转变。在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了非公有制经济对我国经济健康发展重要地位。2020年10月,国家出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同月召开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明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时至今日,我国经济发展已经从快速增长阶段过渡到高质量发展阶段,民营经济必须肩负起自身责任,努力迎接新时代的机遇与挑战。?

  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针对如何让民营经济发展得更快、更好,各代表、委员在本次两会召开之际,也是建言献策。全国人大代表、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就表示,企业在新发展格局下走向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更高标准的市场体系来保障。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落脚点在于市场主体,关键是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制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

  徐冠巨认为,要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公平竞争的市场制度和法律保护是基础,这对民营企业财产权、知识产权和企业家群体的保护都十分重要。当前,在平等保护民营经济方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举措,但仍面临一些实际问题。?

  他举例称,比如,《刑法》对民营企业财产权保护力度不足,部分案件“取证难、立案难”;部分民营企业遇到内部人员腐败侵害企业财产时,难以按照与保护国有资产相同的方式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此,徐冠巨建议,加快健全民营企业保护的法治环境,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财产;同时,民营企业应提高认识、加强规范运营,主动与高标准市场体系接轨。?

  《加快完善保护民营企业的法律体系》也正是徐冠巨本次两会的提案,他建议,首先,坚定政治方向,牢牢把握“两个健康”(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加强企业家群体的思想建设、队伍建设,从思想意识上自觉适应高标准市场体系的要求。?

  其次,推动企业规范运营,加强企业治理、运营和制度建设,建立与市场体系协调统一的规范运营体系,提升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形成长效发展机制,主动融入到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中。?

  再次,引导企业诚信立足、依法经营、持续发展,展现中国现代企业形象,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院长秦荣生也表示,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类市场主体都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

  此外,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要依法规范发展。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政府要千方百计扶持好企业,促进扶持政策精准落地,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切实帮助企业健康发展;要扶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求生存、求发展,并以此推动企业转型升级;要扶持广大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注重绿色发展;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完善促进企业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

  这些也与全国人大代表、迈科集团董事局主席何金碧提出的“尽快出台民营企业促进法”不谋而合。何金碧在调研中发现,2002年、2009年和2020年国家相继出台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外商投资法》,让中小企业、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均受到有针对性的全国性法律保护,但这些法律并未覆盖地位日趋重要、作用日益凸显的上规模民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