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办法(征
四川在线记者 兰楠
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四川省司法厅将《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修改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至省司法厅,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9日。可通过信函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寄至四川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编:。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记者了解到,当前,我省已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且残疾人群体数量庞大,对无障碍环境的需求日益增多。而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社会群体无障碍意识都有待进一步提高,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规定亟待进一步明确、细化。《实施办法》的制定和实施,能有力推进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以及获得公共服务、社区服务和便利的居家生活。
据悉,《实施办法》共六章四十七条,分为总则、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区服务、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倡导无障碍环境建设理念,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无障碍环境知识,提升全体社会成员的无障碍环境意识;明确了“三同步”原则,要求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无障碍设施,并分别规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任;强调了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机场、车站、客运码头等公共交通服务场所以及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养老等机构应当优先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强了在各类考试、客运交通、电信业务、图书阅览、网站设计、电视节目、社区生活等方面的无障碍服务,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